1、業務簡介
協定存款是指客戶通過與我行簽訂《協定存款合同》,約定期限、商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由我行對基本存款額度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部分按結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的協定存款利率給付利息的一種存款。
協定存款可以獲取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并使得企業的資金可隨時調度。
協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即視為自動延期。
2、辦理條件
凡在我行開立一般存款帳戶滿3個月或基本存款帳戶的企事業單位均可辦理協定存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