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務簡介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我行,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到我行營業網點辦理該項存款業務。
2、業務品種
不論實際存期多長,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劃分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
一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七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
3、利率
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通知存款利率水平和實際存期計息。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況,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實際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支取金額不足約定金額的,不足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支取金額超過約定金額的,超過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4、起存金額
個人為5萬元,單位為50萬元;最低支取金額:個人為5萬元;單位為10萬元。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